嚴格執(zhí)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: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;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;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;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;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;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; ⑦歪拉斜掛不吊;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;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;⑩帶棱角塊口物件、未墊好不吊; h.如發(fā)現異常,立即停機,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。
整機吊裝 將單梁起重機主梁用吊車吊運至軌道上,根據廠房高度,選擇適當長的鋼絲繩,汽車吊梁與梁應盡量縮短吊繩長度,增大起吊高度。起吊期間注意人員的配合及安全。
在停電后,并在電門上掛有停電作業(yè)的標志時,方可做檢查或進行維修工作。如帶電作業(yè)時,須有安全措施保護,并設有專人照管。